彰化縣員林市靜修國民小學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計畫 111年05月訂定
壹、前言:
為減緩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對本校所造成的風險及衝擊,本校依
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3月1日肺中指字第1113700063號函修正
之「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訂定本
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計畫,並依「零星社區
感染」和「發生社區傳播」風險情境,進行持續營運之風險評估和因應策
略,俾利持續教學及校務運作,將損失減至最低,確保學校整體持續運作
之目標。
貳、成立防疫專責小組(含持續營運單位)
為快速執行防疫作為阻斷傳播鏈,避免因疫情擴大影響營運,本校成立
「防疫專責小組」,負責掌握疫情變化、防疫宣導、防疫物資準備、訂定及
執行教職員工生健康監測計畫及異常追蹤處理機制、疫病通報、確診者的
接觸者名冊掌握,以及研判接觸情形必要資訊,並配合教育及衛生主管機
關進行防疫應變等工作。其組織成員及任務分工如下:
1.防疫長:由校長(應由相當層級人員如:現行學校召集人或副召集人)擔任,指
揮督導全校所有業務之防疫決策與措施,提供確診個案校內活動足
跡資料(如教師授課班級、學生在校上課紀錄及活動歷程等),協助匡列「確診個案之密切接觸者」,並配合衛生局通知及提供名冊格式,將「密切接觸者名冊」送交衛生局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
2.防疫管理人員:協助督導及監督學校落實各項防疫措施,並與教育主管機關及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建立聯繫網絡/機制。其組織成員如下:
3.學務管理人員:由學務主任(或適當層級人員)擔任,統籌校園重大疫情緊急應變及衛生保健業務之督導、協調與執行,維持校安通報管道之暢通,掌握校園疫情狀況,建立社團、活動、交通車搭乘等固定座位名冊宿舍同住人員名冊等。
4.總務管理人員:由總務主任(或適當層級人員)擔任,負責協助學校重大疫情處理相關支援之全盤事宜,如盤點管理及採購防疫物資、門禁管理、校園環境清消等配套機制規劃。
5.教學管理人員:由教務主任(或適當層級人員)擔任,督導學校重大疫情處理之教學與課務及線上教學及補課方式、先期規劃學校停課、復(補)課、建立老師授課、學生上課課表及授/修課人員名冊等事宜。
6.資訊管理人員:由資訊組長(或適當層級人員)擔任,負責線上教學所需資訊設備及資安等事宜。
7.午餐管理人員:由本校營養師或午餐執行秘書擔任,負責聯繫午餐供應及製備等各項事宜,確認團膳廠商及食材供應商供應無虞,並擬定備餐替代方案。
8.健康照護人員:由本校護理師擔任,負責教職員工生健康監控、防疫衛教宣導、疑似病例通報及在校之照護等。
9.人力管理人員:由本校人事人員擔任,擬訂教職員工代理名冊、異地(遠距)辦公、異地備援等方案及差勤管理等。
10.班級管理人員:由本校各班級導師擔任,督導班級衛生消毒清潔工作、午餐專人打菜及用餐衛生管制、指導學生遵守咳嗽禮節並保持手部衛生、觀察學生身體狀況、居家隔離者之電話關懷及輔導、通報及掌控請假人數及名冊等事宜。
參、風險與衝擊評估
本持續營運計畫針對「零星社區感染」和「發生社區傳播」之相關評估因
素說明如下:
1.零星社區感染階段:
(1)教職員工出勤部分:可能部分教職員工出現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因而請
假、部分教職員工本人或家屬被隔離無法上班等狀況,導致校務運作人力不足。
(2)教學政策部分:可能因有確診個案,出現部分班級無法實體上課或改由
遠距教學、居家學習方式,影響部分學生學習進度。
(3)校園開放部分:可能因部分校園公共空間不對外開放或部分對外出租或收費之活動延後辦理,導致額外收入降低(如停車場、游泳池、社團活動等額外收入降低),影響學校財務及營運(影響時間可能2-3個月)。
2.疫情出現持續性或廣泛性社區傳播階段:
可能對本校營運造成的風險及衝擊狀況,例如:
(1)教職員工出勤部分:出現疑似案例、教職員工因確診而無法上班,其他人員必須隔離或在家自主健康管理無法正常上班出勤,甚至可能因群聚感染,使得大量同事及員工家屬需被隔離,導致本校人力受限嚴重不足;辦公、工作地點或營運場所必須封閉無法營運。
(2)教學政策部分:因停課造成退費或減收問題,均可能衝擊財務,導致財務周轉等問題,影響時間可能會依傳播鏈是否能快速被阻斷以及防治措施是否能落實執行有關。
(3)校園開放部分部分:可能因停止對外開放校園及停辦各類對外收費之活動,導致額外收入降低(如停車場、游泳池、社團活動等收入),影響學校財務及營運(影響時間可能會依傳播鏈是否能快速被阻斷及防治措施是否能落實執行有關)。
(4)校園整體環境安全問題:因出現持續或廣泛的確診案例,本校大幅停班
停課,導致沒有足夠人力維護整體校園環境與財產安全。
肆、因應對策
本校成立「防疫專責小組」,除應依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
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辦理各項教學及活動等防疫工作,
亦強化下列各項防疫措施。
1、零星社區感染階段建議之因應策略
(1)防疫作為
1.本校出入口,落實各類出入人員實聯制登記(含送貨/業務接洽/外包人員/
午餐團膳人員/興建工程人員/外送/物流/郵務人員/會議或活動參與人員等),並留存資料,內部若有不同學習場域、辦公室的流動及接觸亦應落實實聯制登記,並落實課堂點名固定座位,建立每次課程及活動參與人員名冊(包括修課、授課、參與社團、搭乘交通車、同住宿舍、校內餐廳用餐等),以利衛生主管機關進行疫情調查時匡列相關人員或作為防疫訊息通知對象。
2.本校入口明顯處張貼訪客規定,並備妥酒精性乾洗手液等供使用,訂定訪客進入校園前之體溫量測、健康調查等規定,如有發燒或急性呼吸道症狀相關風險,應婉拒進入,並協助提供相關就醫資訊。
3.本校教職員工及校務往來人員(如家長、志工、廠商)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之COVID-19疫苗接種規範及措施,以降低感染風險。
(2)主動鼓勵有發燒或急性呼吸道症狀的教職員工生在家休息
1.請有急性呼吸道症狀的教職員工生留在家裡;直到在未服用退燒或其他減
輕症狀的藥物(如止咳藥)前提下,體溫異常、發燒症狀和其他症狀改善至少24小時後,再恢復上班上學。
2.調整請假規定,不強制要求罹患急性呼吸道疾病的教職員工生提供醫師診斷書以確認病情或復工復學(因為醫療院所可能極度忙碌,無法即時提供此類證明文件,此外,如果只是輕症,也應該儘量避免出入醫院,以降低感染的風險)。
3.應保持彈性的請假政策,允許教職員工留在家中照顧生病家人。應了解與往常相比,可能有更多教職員工需要留在家裡照顧患病孩童或其他家人。
4.確保本校的請假規定具有彈性且符合政府法令規範,透過各種管道(如校務會議、導師會報),使教職員工生瞭解這些規定。
(3)教職員工生有發燒或急性呼吸道症狀時,個人及其活動場所衛生管理
1.制定疾病監測方式,落實教職員工生出現發燒或急性呼吸道症狀(如咳嗽、流鼻水、鼻塞或呼吸急促)時,主動依疾病監測作業,通報主管及防疫管理人員,請其全程配戴口罩,並予安置於獨立空間或與其他人員保持距離之場所,協助其儘速就醫或建議返家。
2.生病教職員工生應全程配戴口罩,在咳嗽或打噴嚏時,應該使用衛生紙遮住鼻子和嘴巴,使用過的衛生紙應即丟棄至非接觸式垃圾桶;如果沒有衛生紙,可用手肘或肩膀遮蔽,並加強手部衛生清潔。
(4)宣導教職員工生遵守咳嗽禮節並保持手部衛生
1.在本校入口或其它明顯可見的地方張貼遵守咳嗽禮節及保持手部清潔海報、單張,鼓勵生病時在家休息。
2.在辦公場所及校園提供肥皂、清水或酒精性乾洗手液,並確保足夠的供應數量。可以將乾洗手液置放在不同地點或會議室、教室中,以鼓勵教職員工生保持手部衛生。
3.教導教職員工生經常使用肥皂和流動清水洗手至少20秒鐘,或使用含有酒精成份(至少含70% v/v乙醇)的乾洗手液清潔雙手,如果手上有明顯髒污,應優先使用肥皂和清水洗滌。
(5)定期清潔環境並保持室內空氣流通
1.定期清潔相關場所中所有經常接觸的物品表面,例如桌面、電子設備、門
把、麥克風、機器/電器按鈕或開關等。使用清潔這些區域時常規使用的清潔劑,並遵循標籤指示。
2.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針對高風險場所採行之防疫措施外,建議不需要進行常規清潔以外的其他消毒措施。
3.可準備拋棄式紙巾,供教職員工生在每次使用這些經常使用的物品前可以擦拭表面,例如:門把、鍵盤、遙控器、辦公桌等。
4.維持各學習場域及用餐環境通風,開冷氣時應於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每扇至少開啟15公分,並依「教室及各學習場域環境通風及定期消毒注意事項」,加強通風及清消。
5.教職員工生所使用過之場所空間及用具(麥克風、桌椅等)立即清潔消毒。
(6)教職員工上班、出差彈性措施
1.查看並遵守疾病管制署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了解要前往國家的最新指引和建議。
2.因應COVID-19之疫情,應以教職員工健康安全為最優先考量,如非必要,
應避免指派教職員工前往國內/外疫區或疫情嚴重之縣市/國家,可改採視訊或電傳等其他方式來維持營運,或與教職員工協商彈性調整工作地點及工作內容。
3.確保教職員工瞭解,當出差或臨時被指派任務期間而生病時,應通知主管,並在需要時可撥打防疫專線1922尋求建議。
4.如果在境外,患病教職員工應遵循醫療援助政策,或聯繫醫療保健業者、海外醫療援助或我國駐外使領館官員,以獲得協助找到當地合適的醫療保健業者。
(7)持續營運因應措施
1.訂有行政人員的代理機制,以因應人員因確診無法上班時,其他人員必須隔離或在家自主健康管理,無法正常上班出勤,導致本校因人力不足無法正常校務運作之問題。(本校人員職務代理表如附件一)
2.訂定教師代理制度,並隨時更新、擴充代理代課教師名冊,以因應教師被列為確診個案或密切接觸者,但因身體狀況無法進行遠距教學時,導致教學人力不足,影響學生學習進度。(本校教師代理表如附件二)
3.建立居家(線上)辦公、居家(線上)學習等方案,如無法採用線上教學方式進行且個別學生有特殊學習需求時,經評估課程必要性及學生防疫安全下,得提供到校學習協助。
4.校務推展部分:善用數位工具透過線上課程、視訊會議等方式。
5.教學營運部分:
A.學校推動之課程及活動,採「固定座位」、「固定成員」實施,並落實課堂點名,建立每次課程及活動參與人員名冊(包含跑班選修課程、社團活動或同乘交通車等),以作為日後疫調之參考。
B.請防疫假之學生在家學習方式須配合學校規定辦理。授課教師應提供請假學生於請假期間之課程進度、課程內容及教材,學生依課程進度進行同步或非同步學習。
C.學生於防疫假請假期間,各該平時或定期成績評量,依相關評量規定彈性辦理。
6.整備線上教學及數位學習資源
A.備妥教師線上教學及學生居家線上學習所需資訊設備及網路,需確保學生居家學習設備環境能正常使用。
B.備妥師生線上教學及學習所需視訊工具、數位學習平臺、學習管理系統及數位教學與學習資源,需確保師生能操作及熟悉前述工具與資源,以利線上課程實施。
C.每學期實施適當比率之線上教學,以熟悉操作相關平臺與工具。
本校善用政府相關紓困措施或資源,維持基本營運,或進行營運及競爭力之提升。
(8)其他配合政策措施
1.為確保本校在教職員工生確診或被匡列為密切接觸者隔離後,造成營運衝擊,對於辦公場所等人員接觸較頻繁的區域,應規劃並建立分流機制,並落實執行。(本校分流機制規劃如附件三)
2.對於目前健康狀況良好,但經衛生單位疫情調查與風險評估結果,具感染風險的教職員工,在居家隔離、居家檢疫中,必須確保教職員工遠離工作場所,但可採用彈性的工作安排,例如遠距辦公或電話會議,使教職員工可以在家工作。
3.如果教職員工生確診COVID-19,應配合衛生單位疫情調查,評估其他人員在校園工作或學習環境中所暴露的風險,但需依規定保護個人隱私。並依據風險評估結果,依規定進行居家隔離或自主健康管理。
4.具感染風險對象其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之配合事項資訊,可隨時參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最新資料(網址:https://www.cdc.gov.tw/),並確保該資訊傳達讓教職員工生知悉。
5.教職員工生配合衛生主管機關接受隔離或檢疫,不得外出上班上學,得申請防疫隔離假,且不得視為曠工曠課、強迫教職員工生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強迫補行工作、成績考核、解僱、休退學或予不利之處分。另隔離或檢疫期間得向政府申請防疫補償。
6.教職員工如經認定是職業上原因,致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應給予公傷病假。若教職員工因此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亦應相關規定給予職業災害補償。
7.為確保教職員工符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強化24場所(域)人員COVID-19疫苗接種規範,建立「學校工作人員名冊及接種疫苗情形調查表」及「未完整接種疫苗學校工作人員名冊及快篩情形紀錄表」,並隨時更新備查。
8.個人防護裝備(如口罩)應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發布訊息,並依教育部訂定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適時修正及調整,以確保教職員工生安全健康。
2、當發生持續性或廣泛性社區傳播之因應策略
(1)落實人員及工作場所防疫規定
1.本校出入口,落實各類出入人員實聯制登記(含送貨/業務接洽/外包人員/午餐團膳人員/興建工程人員/外送/物流/郵務人員/會議或活動參與人員等),並保存資料,內部若有不同教學區、辦公室的流動及接觸亦應落實登記,並落實課堂點名,建立每次課程及活動參與人員名冊(包括修課、授課、參與社團、搭乘交通車、同住宿舍、校內餐廳用餐等),以利衛生主管機關進行疫情調查時匡列相關人員或作為防疫訊息通知對象。
2.本校入口明顯處張貼訪客規定,並備妥酒精性乾洗手液等供使用,訂定訪客進入校園前之體溫量測、健康調查等規定,如有發燒或急性呼吸道症狀相關風險,應婉拒進入,並協助提供相關就醫資訊。
3.本校教職員工及校務往來人員(如家長、志工、廠商)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之COVID-19疫苗接種規範及措施,以降低感染風險。
4.落實生病在家休息。要求教職員工生確實遵守咳嗽禮節並保持手部衛生,包括:經常用肥皂和清水洗手。應提供足夠的肥皂、清水或酒精性乾洗手液,衛生紙和非接觸式垃圾桶。
5.本校之防疫長應責成防疫管理人員,訂定並執行員工健康監測計畫,並有異常追蹤處理機制,例如:制定健康監測調查表,對所有進入校園區域之教職員工生常規量測體溫、詢問是否有急性呼吸道症狀,並做成紀錄。如有發燒或急性呼吸道症狀,勿上班上學,並請儘速就醫。
6.教職員工若在工作/在校/上班/上學期間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嗅味覺異常或不明原因腹瀉、類流感等疑似COVID-19症狀,或曾接觸或疑似接觸確診個案應主動向主管及防疫管理人員通報,全程配戴口罩並予安置於獨立空間或與其他員工保持距離之場所(或非人潮必經處且空氣流通之空間),並協助安排鄰近醫療院所就醫或採檢,以利追蹤與校園疫情掌握。
7.定期清潔辦公及學習場域環境、公共設施及廁所等,並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是否需要進行常規清潔以外的其他消毒措施,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規定辦理。
8.本校應取消或延期與工作相關的大型集/會議或活動或其他替代方案。亦請教職員工生儘量勿參加大型集會活動。
9.參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網站,考慮取消前往其他國家的非必要商務差旅。因為其他國家可能實施管制,進而影響教職員工出差或返國行程。
(2)出現確診者應變措施
1.本校之防疫長、防疫專責小組應掌握確診個案之校園活動性質、範圍與時間等,並對確診個案同辦公室人員以及在校期間(包括業務、在職教育訓練、用餐、休息等)可能接觸的相關人員(含外包人員、洽公人員、流動性大的收發人員等),進行造冊並向該類人員宣導,請其確實配合進行疫情調查。提供確診個案校內活動足跡資料(如教師授課班級、學生在校上課紀錄及活動歷程等),協助匡列「確診個案之密切接觸者」,並配合衛生局通知及提供名冊格式,將「密切接觸者名冊」送交衛生局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
2.依據衛生單位匡列「密切接觸者」名冊,通知其應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衛生主管機關之規定,進行居家隔離、採檢及相關防疫措施。居家隔離天數及執行方式,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配合辦理。
3.與確診個案校內活動足跡之接觸人員,包括修課、授課、參與社團、搭乘交通車、同住宿舍、校內餐廳用餐…等,該等人員暫停實體課程1至3天,並應進行「自我健康監測」。在校期間則應全程配戴口罩,並加強落實勤洗手等個人衛生管理。保持經常洗手習慣,尤其咳嗽或打噴嚏後及如廁後,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尿液或糞便等體液時,更應立即洗手。另應注意儘量不要用手直接碰觸眼睛、鼻子和嘴巴。倘有發燒、呼吸道症狀、嗅味覺異常或不明原因腹瀉等疑似COVID-19症狀或類流感症狀,應立刻主動向單位主管及防疫管理人員報告,以聯繫衛生單位及同時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及引導就醫治療。
4.進行辦公空間調整,讓人員座位保持適當間距,將教職員工間及與廠商或其他合作夥伴間進行空間區隔。
5.進行辦公及教學場所之環境消毒:環境清潔消毒工作若外包清潔公司/企業,負責環境清消的人員需經過適當的訓練,執行清潔消毒工作的人員應穿戴個人防護裝備(手套、口罩、隔離衣或防水圍裙、視需要使用護目鏡或面罩),以避免消毒水噴濺眼睛、口及鼻等部位。若由本校內部人員執行環境清潔消毒,人員也需經過適當的衛教訓練穿戴個人防護裝備(手套、口罩、隔離衣或防水圍裙、視需要使用護目鏡或面罩)執行。消毒方式可用1:50(當天泡製,以1份漂白水加49份的冷水)的稀釋漂白水/次氯酸鈉(1,000 ppm),以抹布或拖把進行桌椅等環境表面及地面擦拭,留置時間建議1-2分鐘或依消毒產品使用建議,並可再以抹布或濕拖把擦拭清潔乾淨。消毒措施應每日至少清潔一次地面,並視需要增加次數。
6.本校依教育部「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辦理暫停實體課程相關作業。
7.本校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政策及衛生主管機關指示辦理相關防疫作為。
(3)持續營運因應措施
1.訂有行政人員的代理機制,以因應人員因確診無法上班時,其他人員必須隔離或在家自主健康管理,無法正常上班出勤,導致本校因人力不足無法正常校務運作之問題。
2.訂定教師代理制度,並隨時更新、擴充代理代課教師名冊,以因應教師被列為確診個案或密切接觸者,但因身體狀況無法進行遠距教學時,導致教學人力不足,影響學生學習進度。
3.因請病假之人數可能增加,本校基礎維運人員進行交叉培訓,以便關鍵成員(例如資訊人員、校安中心人員等)請假時得以維持運作。
4.校務推展部分:善用數位工具,對外傳達本校正確營運訊息,並透過線上課程、視訊會議等方式辦理。
教學營運部分:
A.進行全面線上課程(停課不停學)期間,請學生在家學習方式須配合本校
線上學習相關規定辦理。
B.授課教師應提供安排課程進度、課程內容及教材,學生依課程進度進行同步或非同步學習。
C.學生於停課不停學期間,各該平時或定期成績評量,依相關評量規定彈性
辦理。
D.授課教師須隨時留意學生線上學習之情況,如有缺乏相關數位學習設備或設備不佳等情形,致影響線上學習,應立即聯繫學校行政人員,提供或協調借用數位學習設備,以利學生學習。
E.如有學生有學習落後等情形,應於復課後啟動學習扶助機制。
F.調整居家(線上)辦公、居家(線上)學習等方案,如無法採用線上教學方式進行且個別學生有特殊學習需求時,經評估課程必要性及學生防疫安全下,得提供到校學習協助。
G.部分幼兒托育和學校可能會持續暫停上課,教職員工可能請假照顧孩童,本校應提供所屬教職員工可以彈性請假照顧孩童的機制。
H.數位化:運用科技發展數位化辦理相關課程或活動。
I.本校善用政府紓困措施或相關資源:如協調銀行貸款展延、政策性新增貸款
保證或補貼。申請政府相關計畫補助,以渡過難關。
J.本校擬定之持續營運計畫持續檢討修正,指定計畫負責人並對教職員工進行
相關教育訓練。
(4)其他配合政策措施
1.同前述零星社區感染階段第(四)點之其他配合政策措施。
2.疾病流行的程度可能因地區而異,衛生主管機關可能針對個別地區發布指
引,因此需隨時注意取得所在地即時準確的疫情資訊,配合衛生主管機關之規定進行適當因應。
3.建立訊息傳遞管道與流程,將防疫計畫和最新疫情資訊傳達給本校所有教
職員工和業務合作夥伴。
4.本校如欲使用抗原快篩,應參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訂定之「企業使用
SARS-CoV-2快速抗原檢驗測試注意事項」。
5.為確保教職員工符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強化24場所(域)人員
COVID-19疫苗接種規範,建立「學校工作人員名冊及接種疫苗情形調查表」及「未完整接種疫苗學校工作人員名冊及快篩情形紀錄表」,並隨時更新備查。
3、應變組織或緊急聯繫網聯絡方式
(1)「防疫專責小組」
1.防疫長為校長(聯絡方式:04-8320341#801.802)
2.防疫管理人員為學務處人員(聯絡方式:04-8320341#821)
3.建立家長聯繫網絡/機制或通訊群組。
4.政府協助窗口
A.縣政府教育處體健科:04-7112175
B.地方政府衛生局:04-7115141
C.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國中小組:02-77367427
學務校安組:04-37061357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922
4、持續檢討及更新營運計畫
(1)辦理演練
為使本持續營運計畫在不同情境下能依照原先預定的計畫內容有效的發揮作用,並達到計畫目標,規劃辦理演練確認計畫可行性。例如:演練場域發現有確診個案時,其消毒方式、員工健康監測、部分教職員工無法上班時重要任務之調整、辦公室空間規劃,以瞭解是否可以依據所訂定之計畫步驟確實執行,並依據在演練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微調計畫內容。
(2)檢討及更新
為利本計畫能達到最大效度,防疫長應在疫災發生期間及疫情過後,監督並檢討本校的持續營運活動,思考待改進的工作或問題,以及業務環境變化時其外部夥伴、核心服務、資訊系統或財管部門等改變產生的可能影響,定期檢討,以及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防疫措施滾動式修正。
5、 相關資訊
(1)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重要指引及教材: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List/Lb3VfrbgbUmy5IC0gtKPnA
(2)相關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教育專區-重要函文(https://cpd.moe.gov.tw/page_one.php?pltid=181)
(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4)勞動部:防疫照顧QA。
(5)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防護措施指引。
(6)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https://www.cdc.gov.tw/
(7)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LINE@疾管家:https://page.line.me/vqv2007o
(8)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COVID-19相關宣導海報:https://www.cdc.gov.tw/Advocacy/SubIndex/2xHloQ6fXNagOKPnayrjgQ?diseaseId=N6XvFa1YP9CXYdB0kNSA9A&tab=2.
(9)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https://www.cdc.gov.tw/CountryEpidLevel/Index/NlUwZUNvckRWQ09CbDJkRVFjaExjUT09?diseaseId=N6XvFa1YP9CXYdB0kNSA9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