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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防治專區

重要網站 / 2019-04-09 / 點閱數: 1107

一、重要宣導網站連結

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防疫總動員--你不可不知的狂犬病

疾病管制局

二、狂犬病防治教育注意要項

1.二不一要:加強宣導不要棄養家中寵物,不要捕捉或接觸野生動物,要定期攜帶家中犬、貓施打疫苗。

2.校外活動及教學儘量穿著長褲、長袖,並避免穿著涼鞋,以免遭動物咬傷。

3.學生如遭動物抓咬傷,應立即向家長或學校人員報告,以採取必要措施。

4.如遭動物抓咬傷,謹記4口訣

★記:保持冷靜記住動物特徵

★沖:大量清水、肥皂沖洗傷口並用優碘消毒

★送:儘速送醫評估是否打疫苗

★觀:儘可能將咬人動物繫留觀察十日。

5.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後,應領取注射證明及當年度的預防注射頸牌予犬貓繫掛。

三、人用狂犬病疫苗儲備醫院及地點(點我進入)

四、你不可不知的狂犬病(點我進入)(宣導小冊)(處理程序)

五、為防治疫情擴散,動物防治及保護之宣導事項如下:

(一)
依狂犬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會議決議,如有動物遭
疑似罹患狂犬病動物抓咬傷,應儘速通報並送至各地方
動物防治機關進行隔離。遭咬傷之動物如未施打狂犬病
疫苗則須隔離觀察6個月,如已施打過疫苗則須隔離觀
察45天。
 
(二)
如幼犬/貓因月齡在3個月以下,暫時無法接種動物狂犬
病疫苗者,請避免其接觸其他野生動物,以保障人畜安全。
 
(三)
如發現動物行為出現異常,如停止吃喝、不安、頻尿、
畏光或出現攻擊性等,請儘速通報各地動物防疫機關處
理(通報專線:0800-761-590)。
 
(四)
狂犬病相關資訊,請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
網「狂犬病防治專區」(http://www.cdc.gov.tw/rabies)
,或撥打民眾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1922洽詢;動物疫情等
防疫訊息請參閱行政院農委會(http://www.baphiq.gov.t
w)「狂犬病防治專區」,或撥打行政院農委會專線電話:
0800-761-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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