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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最新公告 | 2020-11-23 | 點閱數: 167
主旨: 有關臺灣藝術教育網藝拍即合媒合平臺申請「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9年11月13日臺教師(一)字第1090163904號函辦理。
二、 為簡化旨揭補助之申請及審查作業流程,教育部特於臺灣藝術教育網/藝拍即合專區新增「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找補助功能,申請者不需加入該媒合平臺會員即可申請。
三、 申請補助之操作路徑為:臺灣藝術教育網-點選【藝拍即合專區】-點選【我要找補助】-補助案名稱:110年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點選【申請】-點選【填寫申請表】(有*號欄位為必填欄位,*附加檔案指:用印後貴單位公文、活動申請表甲表(需用印)、乙表、丙表(需用印)及活動計畫書,請掃描傳送至本媒合平臺),填寫所有必填欄位後,點選【送出】,即完成該案件申請。
四、 線上申請期間說明:
(一) 110年1月:受理申請3月至8月辦理之活動。
(二) 110年7月:受理申請9月至次年2月辦理之活動。
(三) 受理申請截止日期分別為110年1月31日及7月31日下午5時,逾期未線上填報申請,系統將關閉,不予受理。
五、 若欲申請旨揭補助案件,請於上開受理線上申請期限內,完成填報作業,請免再送紙本相關申請資料至教育部。
六、 倘貴校有意申請,請於填寫申請表件時,務必留下本府教育處承辦人聯絡資訊(蔡念桂科員;電話:04-7531840;電子信箱:ad2164@email.chcg.gov.tw),俾利本府掌握轄內申請補助之情形。
七、 教育部完成審查作業後,將另函通知審查結果。
八、 檢送「操作手冊」及「找補助Q&A」各1份。
九、 臺灣藝術教育網/藝拍即合專區相關事宜,請逕至藝拍即合網站-首頁-聯絡我們(網址:https://1872.arte.gov.tw/ArtCommon/Contactus.aspx)留言詢問,或電詢:02-2311-0574分機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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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0415060A00_ATT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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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0415060A00_ATT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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