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109年11月23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146619A號函辦理。 |
二、 | 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與已立案私立學校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109學年度在學學生。 |
三、 | 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
(一) | 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
(二) | 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
四、 | 「2021總統教育獎」推薦組別為大專、高中、國中及國小等4組,各校或各社會團體推薦名額以每組推薦1名為限。有意參與遴選者請於109年12月14日前檢附相關佐證文件逕洽輔導室。 |
五、 | 本案推薦及評選相關作業,依「2021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辦理。倘有相關疑問,請逕至2021總統教育獎網站參考,或電洽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圖書館張主任世宗,聯絡電話(05)3794180分機670。 |
六、 | 檢附「2021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