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短期代理教師如於本(109)年12月份有在本校任教1日(含)以上者,欲在本校申請109年度年終工作獎金者,請至遲於109年12月21日(星期一)前將109年度在他校服務之服務證明書(影本)及「年終工作獎金申請書」(如附件1,請先經教務處核章確認代理日數)送至本校人事室彙辦,逾期視同放棄不在本校領取109年度年終工作獎金。
-
另短期代理教師如不於本校申請年終工作獎金,但仍需由本校開立109年度服務證明者,請於110年1月4日前向本室提出申請填寫「服務證明申請書」(如附件2)。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