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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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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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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相關資格及報名作業說明如下:
(一)參加教師資格:由各校推薦校內(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之國中、小學教師參加(採
以不連續參加為原則)。
(二)推薦報名時間:請有意報名者,填寫活動報名簡章(附
件1:活動報名表、附件7:切結書)並附其相關佐證資
料於110年2月24日(星期三)前免備文(郵戳為憑)逕
以掛號寄送至本府教育處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黃老
師收。
(三)活動報名簡章亦可至國防部政戰資訊服務網
三、另,本府將遴選推薦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之國中、
小學教師各1至2員參加並函報教育部複審。
四、有關109年第4梯次活動因疫情因素取消,為保障該梯次教
師權益,教育部將另案通知渠等人員參研資格事宜。
五、檢附國防部110年「全民國防教育南沙研習營」活動報名簡
章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