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供本縣特教輔導團研編之「108年IEP-特教教師版」、「108年IEP-普教教師版」,供學校教師參考使用。
二、本版本與「107年IEP」的差異: (一) 簡化「三、評量紀錄」:僅列舉正式評量及非正式評量,其餘內容調整為參考附件。 (二) 調整「四、學生能力現況、需求評估與支持策略」調整為「四、能力現況」:原有八個能力項目刪減職業能力剩餘七個能力項目。 (三) 並將「課程調整需求評估」、「支持策略」獨立欄位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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