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別 |
類別 |
參賽組別 |
國 小 組 |
1、繪畫類 |
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 |
2、書法類 |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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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平面設計類 |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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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漫畫類 |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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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水墨畫類 |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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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版畫類 |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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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
類別 |
參賽作品規格 |
國 小 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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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繪畫類 |
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大小以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 |
2.書法類 |
國小各組作品大小為對開(約 34 公分×135 公分),一律不得裱裝。對聯、四屏、橫式、裝框、手卷不收。 作品需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 審)。一律採用素色宣紙(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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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平面設計類 |
大小一律為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作品一律裝框,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 10 公分,連作不收。 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得採各類基本材料,並以平面設計為限。 平面設計參賽作品須有明確的功能性與目的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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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漫畫類 |
參賽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圖畫紙(約 39 公分× 54 公分)。一律不得裱裝。 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黑白、彩色不拘,作品形式單幅、多格均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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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水墨畫類 |
大小一律為宣(棉)紙四開(約 35 公分×70 公分),不得裱裝(可托底)。 作品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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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版畫類 |
大小以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覆蓋。 版畫作品須親自構圖;親自製版;親自印刷。 作品正面一律簽名(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範例:1/20 ○○ 王小明 第幾件/數量 題目 姓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