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108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本案訂於108年11月13日、20日及12月4日辦理,請輔導團成員、科技中心成員、本縣科技領域授課教師、 國小教師參加,惠請貴校核予講師公假及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 三、聯絡人:專任輔導員粘絢雯(0970-235093)。
◎本校參加研習之教師公假登記課務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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