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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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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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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8年7月30日師大數學中字第1081020725號函辦理。
二、申請辦法與資格:
(一)經由縣市數學輔導團推薦學校或由學校自行提出申請。
(二)申請學校校內至少需有兩名領有該中心「數學活動師」證書之數學活動師參與計畫。
(三)申請學校可額外另覓領有「數學活動師」證書的活動師參與數學營授課,跨校合作。
(四)將於108年12月31日前參與數學活動師培訓,並領有數學活動師證書之教師亦可申請辦理。
(五)報名日期:108年8月5日(星期一)至108年9月6日(星期五)下午五點前(以郵戳為憑)
三、辦理資格經由審查後,預計將於108年9月20日(星期五)10時公告於該中心網站。如有任何異動或相關資訊,
請隨時留意(http://www.sdime.ntnu.edu.tw/main.php)。
四、「好好玩數學活動研習營」平日暨週末班與寒假班營隊:
(一)名額:每位活動師至多參與6個班次,符合資格者預定至少有250班次可辦理。
(二)研習時間:
1、一般地區學校:分為國小組中年級、國小組高年級和國中組,每班次辦理半天,授課2單元,每單元1.5小時,
授課時數共3小時。每單元2位老師授課(一位主要授課,另一位協同教學),並有義務參與地區性教學研討會
進行教學分享。
2、偏遠地區學校:分為國小組中年級、國小組高年級和國中組,每班次辦理一天,授課3單元,每單元1.5小時,
授課時數共4.5小時。每單元2位教師授課(一位主要授課,另一位協同教學),並有義務參與地區性教學研討
會進行教學分享。
(三)研習內容:
1、數學活動師培訓研習營所教授之奠基模組(一期、二期、三期、四期皆可)。
2、營隊人數:一般地區學校以每班次30人為原則;偏遠地區學校以每班次15人為原則。
3、營隊辦理時間:108年9月23日至109年2月7日。
4、請於營隊辦理完後先寄回核銷資料、學前問卷、立即測之問卷、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並於營隊辦理完後兩
週進行延後測問卷施測後寄回。申請三班次以上且研習活動間隔一週或以上者可於營隊辦理結束後兩週協助進行
課後追蹤報告諮詢。完成資料繳回後,即撥補營隊相關補助經費,所有營隊核銷領據資料截止日期為109年2月17
日(星期一)下午五點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五、補助費用:
(一)每位活動師至多參與6個班次為原則(因名額有限,同時也為讓更多活動師有辦理營隊的機會)。
(二)酌予補助授課教師鐘點費(授課教師與協同教學教師);印刷費、材料費(核實報銷)以及辦理營隊之相關費用。
(三)偏遠地區學校另有補助膳費(核實報銷)。
(四)詳細補助、報帳流程資訊於核定辦理後一併通知。
六、報名方式:
(一)請填寫附件「108-1辦理好好玩數學活動研習營平日暨週末班與寒假班營隊」申請表和計畫書。
(二)每一份申請表僅針對同一批學生並僅可填寫一個組別(國小中年級、國小高年級、國中組),搭配一份計畫書
(計畫書請依所要申辦的班次填寫相關課程規劃、相對應之授課教師及經費預算)。
(三)若要額外申辦其他組別之營隊,請另外填寫第二份申請表及計畫書。
(四)請於108年9月6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寄完整的申請書和計畫書電子檔或紙本掛號(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至
「11677臺北市文山區汀州路四段88號數學館M103專任助理 李欣玫收」,逾期不受理。
七、其他
(一)活動結束後應繳交資料:
1、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課後追蹤觀察報告(電子檔繳交,格式請於數學教育中心網站中下載
http://www.sdime.ntnu.edu.tw/web/super_pages.php?ID=web1&Sn=3)。
2、學生學前問卷、數學營後立即測問卷、數學營延後測問卷(問卷內容於核定辦理後一併寄送)。
3、活動營照片每班次3~5張(電子檔繳交)。
(二)歡迎寄送研習營學生活動情形之相關錄影電子檔/光碟。
(三)研習營申辦學校之數學活教師有義務出席地區性或年度教學研討會,分享辦理好好玩數學營之教學經驗。
教學研討會確切辦理時間待該中心確認後,另行公佈。
八、如有任何異動或相關資訊,將公告於該中心網站(http://www.sdime.ntnu.edu.tw/main.php),煩請
隨時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