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1年4月29日客會語字第1116700444號函辦理。
二、為擴增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實施及發展客語教學,並於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推動全客語幼兒園,客家委員會特訂立旨揭補助計畫,讓客語教育從校園出發,同時推廣至家庭、社區,以落實《客家基本法》,厚植國家語言競爭力。
三、旨案受理校(園)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5月31日止,請逕至客家委員會客語生活學校教學資訊中心系統(網址https://school.hakka.gov.tw/Immersion/Login.aspx)「補助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沉浸式客語教學計畫」【線上系統專區】填報申請資料,並由縣(市)政府先辦理線上初審作業後送客家委員會辦理複審事宜。
四、本計畫不得與其他同性質補助款重複請領,如查有偽造不實之情事,應負法律責任,並撤銷補助,追繳已請領之補助款項。
四、相關資料,請逕至客家委員會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hakka.gov.tw)/法令規章/客語推廣類/「補助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沉浸式客語教學計畫」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