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5月3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71149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2030雙語政策,擴增引進外籍英語教學人力,爰訂定旨揭計畫協助各地方政府提升學校英語教學品質,透由外籍英語教學人員與本國籍教師進行協同教學,提升學生英語口說能
力、本國籍教師英語教學知能,並建置英語口說環境。
三、申請方式說明如下:請各校詳閱撰擬說明,學校計畫申請書、學校概況表及員額審核表各1份,表件請依限於111年6月17日(星期五)前,備妥所有資料1份,免備文逕寄(送)達本府教
育處學管科施佩婷老師彙整,俾憑辦理審查事宜,電子檔請同時寄至mydream240@email.chcg.gov.tw信箱,逾期或資料不足者將不予審查。
四、已申請110學年度及111學年度「擴大引進外籍英語教學人員計畫─前瞻外師」、「擴大引進外籍英語教學人員計畫─全時外籍英語教學助理」及引進外籍英語教師計畫(FET)之學校請勿重複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