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彰化縣111學年度學習扶助國小非現職教師18小時增能研習實施計畫(第一場次),請轉知相關人員報名參加並惠予公(差)假出席,請查照。 |
一、 |
依據本縣111學年度學習扶助國小非現職教師18小時增能研習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透過非在職教師18小時增能研習,讓參與學習扶助方案之授課老師瞭解計畫緣由、授課性質與執行成效及實施歷程之注意事項,特辦理旨揭研習。 |
三、 |
旨揭研習於111年8月份及112年2月份假本縣永靖國小辦理,共兩場次,參加人員為有意擔任學習扶助方案之國小非現職教師(無教師證者),包括儲備教師、大學生及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之社會人士等,各場次名額約100名,辦理日期如下: |
(一) |
第一場次研習日期為111年8月1日至8月3日(共3日),由學校推薦預計擔任學習扶助教師之教師,且已完成報名程序者優先錄取,倘若未額滿,再依報名順序錄取其他已報名之符合資格者。 |
(二) |
第二場次研習日期預計為112年2月1日至2月3日(共3日),以參加111年度彰化縣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且已完成報名程序者優先錄取,倘若未額滿,再依報名順序錄取其他已報名之符合資格者。 |
五、 |
研習第一天大學生請攜帶學生證正本,其餘人士請攜帶大學(或專科)畢業證書正本,證明文件驗畢當天立即返還。 |
六、 |
研習人員需全程參與18小時之課程,每一課程遲到逾15分鐘以上者,視同未出席該課程。全程參與者本府同意核給研習時數18小時,並頒發研習證明。 |
七、 |
本案研習講師為永靖國小蘇月妙校長、員林國小劉昀甄主任及僑信國小陳嘉惠主任,請所屬學校惠予講師公假出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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