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彰化縣112學年度學習扶助國小非現職教師18小時師資研習(第1梯次),請轉知相關人員報名參加並惠予公(差)假出席,請查照。 |
一、 |
依據「彰化縣112學年度學習扶助國小非現職教師18小時師資研習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透過非在職教師18小時增能研習,讓參與學習扶助方案之 授課老師瞭解計畫緣由、授課性質與執行成效及實施歷程 之注意事項,特辦理旨揭研習。 |
三、 |
旨揭研習於112年7月1日(星期六)至7月3日(星期一)(共計3 日)假本縣永靖國小辦理,參加人員為有意擔任學習扶助方案之國小非現職教師(無教師證者),包括大學二年級以上(包括研究所)在學學生及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之社會人士等,名額約100名。 |
五、 |
由學校推薦預計擔任學習扶助授課教師之人員及參加彰化縣大專青年學生暑期工讀計畫且已完成報名程序者優先錄取,倘若未額滿,再依報名順序錄取其他已報名之符合資格者。倘若已參加過國小非現職教師學習扶助18小時師資研習者可報名不同科目。 |
六、 |
研習第一天大學生請攜帶學生證正本,其餘人士請攜帶大 學(或專科)畢業證書正本,證明文件驗畢當天立即歸 還。 |
七、 |
請參加者務必攜帶「平板電腦」或「筆記型電腦」與會,俾利修習完成研習課程者能實際運用行動載具進行學習扶助教學。 |
八、 |
研習人員需全程參與18小時之課程,每一課程遲到逾15分 鐘以上者,視同未出席該課程。全程參與者本府同意核給 研習時數18小時,並頒發研習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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