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本縣「112學年度學校特色課程暨卓越教學亮點學校發展計畫」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
一、 |
依據本縣「112學年度學校特色課程暨卓越教學亮點學校發展計畫」辦理。 |
二、 |
為深化各校教學品質,結合教育政策研擬教學方案,透過團隊運作,致力創新研發教材、教法、評量及教具,活化班級經營,輔導學生適性發展,提升學生學習績效,特辦理旨揭計畫。 |
三、 |
本計畫包含「教學卓越亮點發展說明會」、「拔尖亮點專業發展」、「學校發展集中訪視」及「教學亮點精進工作坊」等4個子計畫,實施對象為本縣縣立國中、國小及幼兒園,本案為教學卓越培植計畫,請各校踴躍參加。 |
(一) |
子計畫一「教學卓越亮點發展說明會」:訂於112年10月3日辦理,請有意參加學校派員參加,請專家學者說明競賽規則及準備方向,並於112年10月3日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6小時研習時數。 |
(二) |
子計畫二「拔尖亮點專業發展」:訂於112年10月17日辦理,聘請榮獲金質獎學校校長進行專業分享。 |
(三) |
子計畫三「拔尖亮點集中訪視」:由本府擇各區學校發展課程教學已有績效之教學團對及有意願參加教育部教學卓越競賽之學校參加,須於112年12月15日前將方案撰寫成果送平和國小審查,並於112年12月19日發表中遴選出12校每校補助新臺幣5,000元。 |
(四) |
教學團隊須參加本縣113年度教學卓越獎初選(3月份),獲選團隊繼續參加113年4月至6月子計畫四「教學亮點精 進工作坊」,以利參加113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選。 |
◎本校參加說明會之教師公假排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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