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08年1月15日經標四字第10940000420號函辦理。 二、我國法定度量衡單位已推行多年,教育部發布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審定辦法」亦明確規定,教科圖書書稿所使用之度量衡單位,採經濟部指定之法定度量衡單位。 三、為有效分配學習資源,本教學活動將以未曾參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法定度量衡單位校園教學活動之國小為優先報名對象,併附「已參與法定度量衡單位校園教學活動學校名單」1份供參。 四、倘有相關報名問題請洽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四組徐先生 (電話:02-23963360轉716)。 五、檢附「109年法定度量衡單位校園教學活動簡章」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