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 據:依據教育部107年5月1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044703E號函「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審定辦法」與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037601B號 令「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選用注意事項」辦理。
二、資 格:登記有案之合法出版廠商。
三、類 別:國民小學語文(國語、閩南語、客語、英語)、數學、自然(自然與生活科技)、社會、生活課程、電腦、藝術(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健康與體育及生活美語等課本、習作、指引、附件。
四、收件日期:113年4月8日至113年4月26日止,樣書(含指引及備課用書)二套,一套置於教務處備查,另一套送交學年教師及科任老師(樣書須附審定字號)。
五、收件人員:本校教務處教學組。
六、校內選書期程:113年5月1日至112年5月10日止
七、評選結果:經課發會會議核定通過後,公佈於本校網頁。
八、如有任何問題,請洽04-8320341 轉813教務處教學組長。
九、其他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