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師教學增能研習實施計畫第9梯次增能研習(原住民語文)」計畫書1份,請貴校轉知所屬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4月29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0052639B號函辦理。 |
二、 |
研習時間:113年6月22日(星期六)、6月23日(星期日)、6月29日(星期六),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30分,3日研習,共計18小時。 |
三、 |
授課方式:Google Meet線上研習(研習連結將於「課前通知」中說明)。 |
五、 |
參加資格:凡對於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有興趣且為以下身分之一者,始得報名。 |
(一) |
第一順位: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內已取得合格教師證之現職教師且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以上合格證書。 |
(二) |
第二順位:國民中小學編制內已取得合格教師證之現職教師且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以上合格證書。 |
(三) |
第三順位: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專職原住民族語文老師或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人員。 |
六、 |
時數核發:全程參與研習課程之教師,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核發18小時研習時數(課程代碼:4293607)。 |
1、 |
高級中等學校與國民中小學編制內已取得合格教師證之現職教師,請上傳高級(含)以上原住民族語認證。 |
2、 |
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專職原住民族語文老師或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人員,請上傳下列其中一項證書: |
(1) |
原住民族委員會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合格人員研習結業證書。 |
(2) |
教育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之教學支援人員研習合格證書。 |
(3) |
大學校院依原住民族語言師資培育計畫辦理核發之修畢學分證明書。 |
(二) |
報名時請務必填列正確資料(含手機號碼、電子信箱),以利後續聯絡通知。 |
(一) |
報名截止後,依照報名順序,審查參加資格;審查結果於113年6月11日(星期二)前公告於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官網的最新消息( https://reurl.cc/4jp7zL ),審查通過者,請學校據此本權責惠予教師公(差)假出席。 |
(二) |
課程相關注意事項(含上課網址),將於開課前5個工作天以電子郵件寄發「課前通知」(依報名時填寫之電子郵件寄發),審查通過者敬請留意電子信箱。 |
九、 |
研習課程相關問題,請洽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助理陳小姐,電話:(06)2133111分機5783,信箱:chenziyu@gm2.nutn.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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