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113年度「藝起來尋美」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歡迎各校踴躍申請本計畫之「課程實踐」,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5月7日臺教師(一)字第1132601483號函辦理。 |
二、 |
教育部為鼓勵學校發展文化美感體驗課程,實施有效美感教學及涵養學生美感經驗,特規劃旨揭計畫。 |
三、 |
旨揭計畫課程實踐申請(詳見計畫書第9頁至第11頁): |
(一) |
目的:鼓勵學校申請運用發展階段之體驗課程,或轉化為適合學生生活、學習經驗之課程。 |
(二) |
每校補助經費新臺幣6萬元(經費分2期撥付,第一期113年度撥付經費50%,第二期114年度撥付經費50%),補助項目參考表詳見計畫書第39頁至第40頁。本府轄屬中小學以15校參加為原則,請貴校踴躍申請具臺灣在地及傳統藝術元素之課程。 |
(三) |
執行期程: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配合113學年度教育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期程)。 |
四、 |
請欲申請學校於113年5月13日至5月24日至「美感教育資源整合平臺」網站進行線上申請,並排優先順序。本府將另行公告錄取學校,獲錄取學校再於期限內提報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表。 |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