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108 年度防災教育繪本製作比賽實施計畫
作品規格:
(一) 繪本製作之文字部份請一律以橫式(由左至右)書寫,紙張大小以A4 直式(左右短上下長)製作為準,字體大小不得小於14 號字(14 號可),裝訂線於左邊,不符規定者,將不予評比。
(二) 應徵作品不設定文體(如:散文、詩歌、故事…等均可),但必須自行創作,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水墨…皆可),以方便展示為原則。
(三) 作品應求形式完整(如封面、封底、內頁、頁次…),適合國小學童閱讀;每一作品內容不得少於10 頁,最多20 頁。
(四) 作品報名表如附件一(黏貼於作品背面左上方,字體請寫端正),並請一併繳交作品清冊(附件二)與著作財產權與肖像權授權同意書(附件三,每件作品各一份)。報名表未黏貼於作品背面左上方或未繳交作品清冊者,視為資格不符,將不予評分。
校內繳交期限為108.09.10(二)下班前
請導師協助指導學生參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