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生辦理多元資優教育方案實施辦法辦理。
二、各校辦理之資優方案得依據下列內容進行:
(一)辦理區域:依據目標學生甄選區域劃分為校內與區域兩類。
(二)實施方式:各校辦理之資優方案得採行個別輔導、良師典範、專題研究、遠距教學、充實課程、參訪活動、觀摩交流、假日營隊、生涯輔導、宣導活動、服務學習、其他適於發展資優潛能之可行方式等。
(三)計畫內容:學校及學生基本資料、需求評估與項目、服務方式及內容(含課程與時數)、師資安排與研習、空間與環境規劃、相關行政支援、執行期間、經費預估及預期效益等。
(四)補助項目:講師鐘點費、講師交通費、教材費、教材印製費、外部場地使用費及雜支,且每案核給之經費不得超過新臺幣三萬元,如三校以上聯合辦理補助以新臺幣十萬元為上限。
三、請有意願申請之教師,於109年3月31日(星期二)前,將申請書含概算交至輔導室。